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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境外诈骗放置GOIP设备,两人被判刑

imtoken网页版 2023-06-30 05:20:23

现代快报讯 两人为谋取不法利益,在国内架设GOIP设备买卖泰达币判刑,与境外诈骗团伙合作提供通讯支持,最终将自己投入监狱。 近日,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案。

2021年7月,周某为谋取私利,通过网络与网友“发哥”取得联系。 “发哥”找周先生采购GOIP设备。 接到“开始工作”的命令后,他立即打开设备,将设备放置在不同的地方。 他每天可以赚取3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利润。 随后,周某知道对方利用该设备作案,从张某处购买了两台GOIP设备。

得知周某向其购买GOIP设备帮助他人作案后,张某从第三方购买了16口和32口GOIP设备后卖给周某,获利10950元。 期间,张某还帮周某调试设备,甚至还帮之前的公司把指标传给了周某,帮周某拿到了之前公司以“USDT”的形式支付的报酬。

2021年8月8日,海安市公安局接到线索,周某等人在海安设置GOIP设备涉嫌诈骗。 有人抓住了。 经审讯,周某在侦查阶段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。 张某到案后,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
据统计,在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,上述两台GOIP设备共向不明人员拨打电话24677次,其中相关通信网络诈骗案件18起,涉及赖某、杨某等18名受害人。 被骗款总额1478265.8元。

另查明,周某因犯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
海安市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周某、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罪。 最终,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。 被告人周某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; 被告人张某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买卖泰达币判刑,缓期执行。 一年零六个月,并处一万元罚款。

通讯员 沈星星 孙杰

现代快报+记者严俊臣